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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4-00024
市政府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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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2024-02-22
张政办〔2024〕6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印发张家港市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2024〕6号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张家港市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委第102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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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治理好太湖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守护好太湖生态,是牢记“国之大者”的政治自觉,是建设美丽中国张家港样板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前所未有的政治定力推动太湖治理,圆满完成太湖治理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了全面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太湖治理和建设美丽张家港,根据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省和苏州市《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太湖治理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保护和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协同治理,推动太湖流域生态不断向好。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牢把握太湖“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态支撑,长三角区域水安全保障重要载体,全国湖泊治理的标杆”的功能定位,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实践谋划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得益彰。

规划引领,问题导向。以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省和苏州市《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及《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紧盯工作目标,聚焦问题短板,科学谋划重点任务,不断提升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水平。

聚焦源头,精准施策。把源头治理作为根本性举措,着力破解污染物排放总量偏大问题。突出控源截污,大力削减入河污染物负荷;突出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控磷降氮,持续推动水质定类因子改善(总磷、总氮);突出生态修复,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全局出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开展区域河流、陆上水下地表地下、大气土壤协同治理,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融合性。

高效协同,联保共治。建立健全太湖综合治理协同管理机制,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各级党委政府担负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主管部门各司其职,落实主抓统管责任,确保任务按期完成、目标如期实现。

三、工作目标

(一)“十四五”目标

高质量实现“两保两提”。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确保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流域防洪保安与水资源配置能力。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率100%,其中Ⅱ类水比例力争达到70%以上;市考断面优率达到100%。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5%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上级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点环境质量达到上级下达指标。

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由“中等”提升到“良好”,生态质量指数稳中有升,成为江南水乡山水城湖和谐发展的典型示范。

(二)远景目标

2030年,水质稳定达到类,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质量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进一步提高,厚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江南绿色水乡本底。

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系统治理,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和升级

1.加强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对产业升级的指导与引导,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参与,各区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以下均需各区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更大力度推动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等传统产业升级。推进印染企业入园进区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不断提升资源要素集约利用水平。(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加快建立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示范基地、绿色供应链”为主体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近零碳”工厂创建,积极探索建设“近零碳”园区。2025年,累计建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20家。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企业关闭搬迁、转型升级过程中腾挪出的排污总量指标,优先依规用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境局负责)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上级要求。前瞻谋划未来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未来产业新高地。(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绿色循环农业新模式。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相融合的农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空间格局。引领高价值的特色生态农产品发展,打造特色农产品绿色品牌。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布局科学化、生产方式清洁化、投入品使用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面源污染治理精准化,塑造“鱼米之乡”特色形态。突出绿色生态循环等要素,推进农业园区提档升级,构建智慧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管理决策体系、服务应用体系和产业发展体系。(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参与)

(二)突出安全度夏,坚决兜牢“水安全”

5.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监测,建立健全风险源名录和风险防控方案。制定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落实“一源一案”。(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优质供水保障。完善区域供水体系,进一步优化供水布局,提高城市整体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和效率。加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全市水厂深度处理设施保持常态化运行。加强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水质管理,分阶段、分区域逐步实现全域高品质供水目标,推动高品质供水走在全国前列。(水务局负责)

7.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按照“控源头、防新增、重监管、保安全”的思路,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推动土壤污染高风险遗留地块污染状况调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加强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保障农用地安全利用。推进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落实防渗和地下水监测措施,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节水增效,高效利用“水资源”

8.严格用水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持续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最严格管理要求,将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指标体系。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取用水规范化管理,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统计直报制度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水务局负责)

9.加强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严控高耗水行业产能扩张,对重点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鼓励重点用水企业、园区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统。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企业开展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集蓄利用。(水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农业节水增效。严控农业用水,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5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7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9。(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水资源调度。加强长江主要通江河道的水文监测,制订水资源调度及有利于全市水资源永续利用和水质改善的方案措施,充分发挥水资源调度对水生态、水环境的正向作用。(水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参与)

(四)突出保护优先,不断提升“水生态”

12.优化市域生态空间格局。严格执行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流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快建立“山水城”融合的城市特色空间格局,连通湖泊、河流、湿地、山体、森林、农田等生态廊道和生态斑块,整体促进水乡生态系统质量改善。(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统筹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整合湿地、水网等自然要素,通过修筑生态岸线、建设浅滩湿地、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等途径,开展生态净化型、涵养型、保护型及修复型的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到2025年,完成上级下达的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任务。(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水务局等参与)

14.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强物种栖息地保护,加快构建适宜土著鱼类和土著水生植物生活的生境系统。推动生态系统质量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能力持续提升,持续推进太湖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推进生物多样性观测场站建设,建立生物多样性常年观测工作机制,每年发布观测报告。2025年底前,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和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15.大力推进重点河道治理。打造张家港河清水绿廊,张家港河一、二级支浜水质全面消劣。动态摸排张家港河及其支流支浜污染源,2025年底前完成张家港河及支“一河一策”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张家港河及主要支流开展水质监测,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断面。(生态环境局负责)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清淤、生态修复、活水畅流等工程建设,修复重点河道生态系统。(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排污口及劣V类河道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排污口标准化、规范化整治,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体系。完成骨干河道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任务,在此基础上,开展全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5年前完成排查任务。(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快劣V类河道整治2024年实现劣V类河道动态清零。(水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参与)

17.开展涉磷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建立涉磷企业清单化动态管理制度,所有涉磷企业应建立“磷账本”。按照“关停淘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入园进区一批”原则,开展“一企一策”专项整治,实施整改销号制度,未完成整改的其整改方案不纳入涉磷企业管理依据。积极推动涉磷企业入园进区,支持按“先立后破”原则保障项目搬迁技改排污总量指标需求。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涉磷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整治任务。(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参与)

18.加强农田退水治理。推广“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利用”的种植模式,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应明确生态化改造措施。到2025年,高标准农田退水治理示范区建设达到上级要求,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较2020年削减3%、2.5%,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

19.深化池塘养殖规范化管理。逐一登记5亩以上池塘养殖的面积、种类、产量、排水等信息底数,建立全市池塘养殖档案。建立健全高标准池塘长效管护机制,落实高标准池塘改造动态全覆盖。制定规模以上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清塘污泥登记备案制度,由养殖主体经镇级核准后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参与)加大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宣贯力度,开展养殖尾水排放监督性监测,对养殖尾水排放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生态环境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参与)

20.推进秸秆离田利用。推进秸秆离田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1+N村集体经营”模式,村建立临时堆放点,有条件的镇建立秸秆收储加工中心,辐射周边村统一收集转运。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开展秸秆离田奖补,对备案的回收利用主体实行补助。到2025年,秸秆离田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参与)

(五)打响特色品牌,大力弘扬“水文化”

21.加强江南水乡文化保护和弘扬。推进国家、省级水利风景区创建,绘制“水文化图”,到2025年,在原有创建基础上,继续扩大水利风景区覆盖范围,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开发具有水乡特色的文博旅行路线、旅游产品,扩大江南水乡文化影响力。(水务局、文体广旅局、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

22.加强河湖“水文化”建设。发掘河湖与水工程文化内涵,传承太湖、长江文化精髓,加强水文化教育与传播。加强水系与水巷保护,突出反映“小桥、流水、人家”的水城风韵。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亮点,彰显传承水韵文化,到2025年底,累计完成各级幸福河湖建设200条。(水务局、文体广旅局、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古镇、古村、古街保护和利用。建立完善分级分类保护名录,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加强镇村传统风貌保护提升,开展古建筑保护修缮,推进古建筑合理利用。推进江南水乡古镇“一镇一品”的特色文旅发展。支持古街建设高质量旅游休闲街区,在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中擦亮旅游品牌。(市资源规划局文体广旅局、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24.提高工业废水收集处理水平。建立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持续推进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完成工业废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城市区域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调查评估和实施方案编制;2024年完成城市区域接入生活污水厂的21家工业企业工业废水的分类整改。大力推进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等行业直排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到2025年,基本完成重点行业直排企业污水深度处理改造。(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参与)

25.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面推行排水设施建设和运维一体化,加快污水进入雨水系统问题排查治理,推进混错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对进水超负荷或低浓度污水处理厂开展“一厂一策”整治提升。加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长效管理,加大阳台污水整治力度,全面摸排整治“小散乱”排水问题。进一步完善“厂网统一管理”机制,提升污水系统运行效能力争2024年城市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紧密结合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全覆盖水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参与)

27.健全完善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体系。完成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任务,较高水平构建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有机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处理利用能力。加大垃圾分类力度,提升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水平;提升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利用效率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培育壮大高附加值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建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就近消纳还田为主、污水预处理后纳管排放为辅的多元化处置机制;对打捞水生植物探索采用肥料化、饲料化等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加强河湖淤泥资源化利用研究和实践。到2025年,厨余(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秸秆、水生植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96%、99%、85%。(污染防治攻坚办、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城管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健全提升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实现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飞灰、废盐、废酸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危废填埋;试点推进含磷固废资源化利用,减少进入环境的磷污染;坚决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水平。加快推进市考以上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开展水环境区域补偿。完善污染物通量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补齐关键断面氮磷污染物通量自动监测站。利用卫星遥感反演等手段,分析水环境异常区域,研判环境风险。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支撑农业面源精准治理。加强水生态系统调查,持续推进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生态环境局负责)

30.提升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全面推进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专项整治、区域互查执法。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数据执法水平,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动执法、联合办案。加强对涉磷企业以及涉酚、氟等特征污染物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到2024年底,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总量、监测、统计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污许可质量提升和清单式执法检查。(生态环境局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参与)

31.深化流域联保共治。积极参与制定流域环境准入、排放标准、生态补偿等政策措施,统筹解决跨界区域水环境问题。强化“澄虞张张家港河水污染联防共治行动,推动交界河流水环境治理,优化治水体制机制。(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对行动方案的常态化调度推进督查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行动方案实施进展,召开推进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深度融合,负责方案推进日常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区镇、街道紧密衔接相关上位文件、规划、方案,基于本行动方案,细化完善任务举措,制定专项配套方案和年度计划,形成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方案,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水污染防治联席办污染防治攻坚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督查考核。将太湖治理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市水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攻坚办定期对各区镇、街道和市相关部门太湖治理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检查通报,对上级指出的问题限时整改落实,逐一进行销号。市攻坚办对任务推进和问题整改进度滞后的开展重点督办。全面深化河长制,河长办会同相关部门每月采取会商、督查等多种形式,调度重点河湖河湖长履职情况及一事一办工作推进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跟进监督,对太湖治理工作中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单位,予以问责。对太湖治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水污染防治联席办污染防治攻坚办、市河长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对太湖治理的财政保障。积极争取、科学安排省级太湖综合治理统筹资金和切块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探索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融资担保、绿色债券、绿色保险,支持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参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政策供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设施建设用地。(市资源规划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参与)按照“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要求,超前谋划、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鼓励工程项目早开工、早见效,加快推进各类治太项目落地落实,发挥环境效益。(生态环境局负责)按照补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以及污泥处置成本并有一定盈利的原则,动态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促进污水处理行业良性循环。(市发改委牵头,水务局参与)

(五)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围绕氮磷污染物迁移转化、流域生态系统完整性恢复、复合污染型水体水质改善、河道清淤淤泥处置、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新型污染物治理等重点及难点问题开展或配合开展专题研究。积极争取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和省级、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局牵头,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科学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力度。完善水污染治理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策举措、进展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舆论监督,对水污染治理工作中违法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定期予以曝光。大力培育、发掘和宣传水污染治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加强全民教育,落实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坚持不懈提升社会动员能力,努力提升广大群众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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