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

图片

当前位置 > 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 > 专题专栏 > 最新专题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

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张行复第86号

来源:张家港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2-10-19 14:23:54访问量:字体

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

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2〕张行复第86号

申 请 人: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宇洲,该局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22年7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于2022年7月21日补正申请材料,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因案情复杂,本机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2022年9月19日延长行政复议审理期限30日。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张住建罚决〔2022〕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一、申请人与王某某之间并不存在串标行为,该决定书认定事实过于草率,系主观臆断。决定书认定串标行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的情形为: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从该规定可以看出,确定行为是串通投标行为需要同时具备三个要素:一是该行为须发生在投标人之间;二是投标人之间须有相互协商投标报价的行为;三是协商的内容应当是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王某某系个人,没有投标人资格,并且他也从来没有以某公司的身份与申请人沟通过,故行为须发生在投标人之间是不成立的。2.申请人与王某某之间从未有过任何协商投标报价的情形,所谓协商,是指共同商量、讨论并最终取得一致意见。而在本案中双方之间并未有过任何协商、讨论的情形,即使王某某对申请人方有过招标事宜的一些表述,申请人也只是作了一些常识性的回答,并没有商量、讨论的意思表示,事实上双方之间也没有达成过一致意见,故双方之间不存在相互协商投标价格的行为。3.客观上双方也没有约定或者互通各自的投标价格,王某某给申请人发送的价格区间也是投标的常规区间(暂不去考虑王某某当时发送价格区间的目的),且跨度较大,该价格区间与往年招投标价格区间相符,该价格区间实际上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并不属于该次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况且王某某(某公司)的投标价格却反而不在该区间内,故协商内容为实质性内容显然也是不能成立的。二、王某某为达到自己取得案涉招标工程的经营权,不惜代价自己举报自己。申请人认为其在投标前向申请人发送价格区间的行为系有预谋的行为,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承揽案涉工程,从其自己向建设监察大队提供的相关录音资料也可以看出,其在投标前声称自己已经控制了大部分投标人,而在监察大队人员与其作笔录时却说自己是吹牛的,如果认定他自己说的话是吹牛的,那么也不应当认定他说的其他话。三、本案招投标疑点重重,出现了诸多不合理的因素。首先,王某某作为实际投标人,自己举报自己不合常理。他的目的不言而喻,就是为了不让申请人中标。既然如此,那么又何来串通投标一说?难道他是为了不让申请人中标而与申请人串标?其次,该次招投标过程不合常理,一是重发报名公告,而王某某对此事却提前就知道了。二是中标结果错误,一开始的中标单位正是王某某(某公司),后经申请人提出异议才重新改成是申请人中标,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为五人以上,且至少有三分之二是专家,出现同时计算错误的概率基本为零,故本次招投标过程大概率是有人在操控,相信市政府领导也一定能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再次,该次招投标是采用抽系数抽计算方法评标的,共有48个理论标的,想要中标,运气的成分极大,所以王某某团伙采用了借多家公司资质参与提高中标概率的方法来投标(已经查实某公司出借资质给王某某),我公司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根本没有、也没必要跟任何投标单位沟通商量标的来提高中标几率。从以上这些方面也可以证明,申请人与王某某之间不可能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且双方的行为也完全不符合串标的目的。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张住建罚决〔2022〕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不应受到行政处罚,恳请复议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的决定,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张住建罚决〔2022〕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申请人称:一、答复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主体适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答复人系张家港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故主体适格。二、答复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2022年1月15日,张家港市建设监察大队接到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的抄告单,反映2022年度某工程中标单位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涉嫌串标。答复人于2022年2月9日立案调查,因该案涉嫌存在围标行为,答复人于2022年3月9日移交张家港市公安局,中止调查此案。2022年4月28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答复人对此案恢复调查。经查证,2022年度某工程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招标人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中下旬组织招投标,2021年12月29日下午组织开标。申请人与王某某均参与了该工程的投标活动,其中王某某以某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另案处理)。在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申请人与王某某互通投标的下浮率、折扣率、投标单位数、方法等投标信息,最终该项目由申请人中标,中标价为人民币283.1万元。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答复人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申请人所称与王某某之间不存在串标行为的复议理由不成立。答复人于2022年4月22日对某公司允许王某某以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张住建罚决〔2022〕20号)、2022年1月17日以及2022年5月7日王某某签字确认的调查询问笔录、2022年2月16日某公司投标负责人陆某签字确认的调查询问笔录、王某某提供的2021年12月28日其与微信号为“xxx”(实际为陆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均可证明王某某以某公司的名义参与2022年度某工程投标活动。本案中,王某某虽是没有投标人资格的个人,但他以某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是该工程的实际投标人。在调查过程中,申请人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甲、实际负责人赵乙、招投标业务负责人蔡某某在笔录中均提到王某某自己借用了多家公司的资质参与2022年度某工程投标,但赵乙、蔡某某在明知王某某也参与此次工程投标的情况下,仍与他在招投标期间沟通投标折扣率、方法等投标报价信息,王某某与赵乙、蔡某某以及申请人的标书制作人员杜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均存在折扣率等投标报价信息,且与蔡某某就折扣率、投标单位数、方法等信息进行沟通商讨,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认定申请人存在串标行为,故答复人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并无不当。三、答复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答复人立案后,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申请人进行处罚告知等程序,并对申请人的陈述申辩内容进行复核,充分保障申请人的相关权利后,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进行送达,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所述,答复人作出的张住建罚决〔2022〕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依据并无不当,请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维持答复人作出的处罚决定。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1.张住建罚决〔2022〕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平台的公司信息截图;3.塘桥镇2022年度某工程招标公告、复评记录及中标通知书;4.王某某调查笔录2份及其身份证复印件;5.陆某调查笔录、身份证复印件及任职证明;6.王某某与陆某(微信名“xxx”)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2021年12月28日);7.张住建罚决〔2022〕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8.赵甲调查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9.蔡某某调查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0.蔡某某与王某某通话录音2份;11.蔡某某与王某某微信聊天记录截屏;12.赵乙调查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3.赵乙与王某某通话录音2份;14.赵乙与王某某微信聊天记录截屏;15.杜某调查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6.杜某与王某某微信聊天记录截屏;17.王某某询问录像;18.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其送达回证;19.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及其邮寄凭证;20.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凭证;21.罚没款缴纳通知单及江苏省代收罚没款收据;22.执法人员证件;23.抄告函;24.被申请人案件移送函及移送材料清单;25.不予立案通知书;26.案件线索登记核查表;27.立案审批表;2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9.案件处理审批表。

经查:2021年12月16日,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塘桥镇)塘桥镇2022年度某工程招标公告》,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公告规定:招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5时10分,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5时10分。

2021年12月28日15时56分许,王某某通过微信向某公司投标负责人陆某发送信息“下浮到75.01%”,并先后转账500元及1300元给陆某,称“上面是给您的辛苦费,下面是给你们公司的”。2021年12月28日,王某某通过微信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赵甲的父亲赵乙发送消息“我估计平均价格在0.71折左右方法一0.6887(97)0.6958(98)0.7029(99)”、“方法2的话0.71到0.749”。2021年12月28日16时7分许,王某某通过微信向申请人项目经理蔡某某发送消息“你们报在68.9差不多”。当日17时36分许,王某某再次发送消息给蔡某某“我还是感觉68.69点几比较靠谱”,蔡某某回复语音:“你为啥感觉六十九点几折比较靠谱啦?依照老早的怎么可能是六九点几折中标的呢?”王某某语音回复:“我价钱问下来,基本上全在七十一点几呀,基本上全在这个价钱。你要方法一的话么,基本上就在那里了”,蔡某某后追问:“你价钱问下来七十一点几的话,你问了多少家数呢?这里面很关键的,因为家数多得很,不是少”。

后申请人与某公司均参与了塘桥镇2022年度某工程的投标,其中,申请人报价下浮率为25.5%,评标价为283.1万元;某公司报价下浮率为24.99%,评标价为285.038万元。经复评,申请人得分排名第一,某公司排名第二。2022年1月7日,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作出《中标通知书》,确定申请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为下浮率25.5%,项目负责人为蔡某某。

2022年1月15日,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向张家港市建设监察大队发出《抄告单》,告知该大队王某某举报申请人在塘桥镇2022年度某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2022年2月9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涉嫌串标案立案。2022年3月9日,被申请人将王某某涉嫌组织围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一案移送张家港市公安局。2022年4月28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对王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一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2022年4月24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年4月27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了书面陈述申辩意见。2022年5月26日,被申请人作出张住建罚决〔2022〕40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申请人在塘桥镇2022年度某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与王某某互通投标报价等投标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申请人处中标项目金额6‰即人民币16985元的罚款,处罚决定书于2022年5月28日送达申请人。

另查明,2022年4月22日,被申请人对某公司作出张住建罚决〔2022〕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某公司在塘桥镇2022年度某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6620元,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明:1.张住建罚决〔2022〕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平台的公司信息截图;3.塘桥镇2022年度某工程招标公告、复评记录及中标通知书;4.王某某调查笔录2份及其身份证复印件;5.陆某调查笔录、身份证复印件及任职证明;6.王某某与陆某(微信名“xxx”)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2021年12月28日);7.张住建罚决〔2022〕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8.赵甲调查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9.蔡某某调查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0.蔡某某与王某某通话录音2份;11.蔡某某与王某某微信聊天记录截屏;12.赵乙调查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3.赵乙与王某某通话录音2份;14.赵乙与王某某微信聊天记录截屏;15.杜某调查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6.杜某与王某某微信聊天记录截屏;17.王某某询问录像;18.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其送达回证;19.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及其邮寄凭证;20.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凭证;21.罚没款缴纳通知单及江苏省代收罚没款收据;22.执法人员证件;23.抄告函;24.被申请人案件移送函及移送材料清单;25.不予立案通知书;26.案件线索登记核查表;27.立案审批表;2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9.案件处理审批表。

本机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被申请人系张家港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违法活动的查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案中,某公司投标负责人陆某的陈述、王某某与陆某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可以证实王某某借用某公司名义参与塘桥镇2022年度某工程招标,是实际的投标人。被申请人对某公司允许王某某以其公司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某公司亦未提出异议。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赵甲等人的调查笔录、王某某与蔡某某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材料显示,申请人明知王某某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经营活动,也与王某某有过业务往来。在塘桥镇2022年度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王某某向申请人有关负责人员明确表示过借用其他公司名义参与招标,且就投标折扣率、投标单位数等信息与赵乙、蔡某某进行沟通商讨,已构成串通投标行为。申请人虽然不是按照王某某提供的投标价格进行投标,但客观上存在投标前相互协商投标报价的行为。因此,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构成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并无不当。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的规定,对申请人处中标项目金额6‰即人民币16985元的罚款,亦符合法律规定。

被申请人接到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移送的申请人违法行为线索后,依法立案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束后就拟处罚的内容、事实和依据向申请人进行了书面告知,听取了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经复核后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合法。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维持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张住建罚决〔2022〕40号行政处罚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

                             2022年10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