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相关部门、保税区发改局、经济开发区发改局、冶金工业园科技招商局、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各外贸企业:
为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市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19年张家港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张商发〔2020〕4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张家港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境外线下展会第二批)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张家港市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二)企业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内容
企业参加的境外线下展会,江苏省商务厅贸易促进计划内列明的展会无需申报。展会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与展方或组团单位签订的展位确认文件(其中须包含展位面积和金额明细)。
(五)每个展会须提供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六)如是境外发票(附翻译件),须附银行付汇凭证(境外汇款申请书、银行回单),其中须包含折算人民币金额、汇率等。
(七)受疫情影响,人员无法出境参展可提供聘请外方代为参展的协议和境外展会参展展位的相关图片。
(八)外文附件和外文单据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无翻译件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一式叁份,材料应当完整、清晰,所有复印的票据材料一律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书面材料时发票、付款凭证等需提供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留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项目不得上报。
注意事项:申报企业必须直接通过本公司银行账户支付项目费用,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公司支付的项目费用不予支持;凡涉及到综合发票的项目,合同中均须列明各个项目的费用明细金额。
四、申报时间
2022年3月30日-3月31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补充材料申报期限为自第三方审核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镇相关部门应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重复申报项目,将按规定取消该企业当年度所有商务资金项目;如发现以虚报、冒领、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将按规定向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提交信用记录并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将取消三年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申报组织
本次申报工作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现场审核,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递交至方本会计师事务所张家港华景分所302室(张家港市
东环路428号)
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外贸科联系人:景 斌,58988669
方本会计师事务所:陈晓洁,13962201626
附件:1.《资金申请表》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张家港市商务局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7日
张商外贸[2022]21号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申报2021年度张家港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境外线下展会第二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