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组织2022年备案制教师、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及体检政审等工作;做好本市教师调动调配有关工作;
2.组织初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报名工作;组织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3.组织2022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
4.承办苏州市“市长杯”足球赛;
5.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平安暑假”专项活动。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筹备暑期校长培训班暨开学工作会议,着手起草新学年开学工作报告;
2.做好庆祝第38个教师节系列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开展政协“委员之家”活动暨委员“联村联企联社区”活动;
4.报送2019-2022年教育局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谊会对口联系结对情况材料;
5.做好2022年首届张家港发展大会嘉宾材料收集工作;
6.做好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中小学幼儿园渗透专项行动的排查工作;
7.做好2021年机关档案的归档工作;
8.做好三季度阳光扶贫工作;
9.做好“奋进新时代 聚力新征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海报征集上报工作;
10.继续组织参加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
11.开展局机关夏季灭蚊统一行动;
12.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组织2022年备案制教师招聘第一轮考试(笔试和技能加试)、第二轮考试(面试)及体检政审等工作;
2.组织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第二轮考试(面试)及体检政审等工作;
3.完成2022年第二批次常规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定稿,发布2022年第二批次常规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补招);
4.做好本市教师调动调配有关工作;
5.做好暑期干部调整相关工作;
6.对接市人才办,做好拟引进教育人才公示等工作,对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人才及家属、外县市申请调入人员有关手续;
7.完成2021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论文评审工作;
8.完成2021-2022年度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
9.完成2022年第一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完成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
10.完成2022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编外)拟录用人员体检政审工作;
11.对接人社局,核定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公益性岗位人员(除自聘教师)指标,拟定相关招聘公告;
12.完成7月份退休教职工的相关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梁丰幼儿园南园区新建工程正式开工;
2.组织召开新建学校筹建工作推进会议;
3.继续做好2022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4.继续推进实验幼儿园北园区剩余1户的产权注销工作;
5.继续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2年暑期设备和维修项目招投标工作;
6.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2年暑期维修项目施工监督工作;
7.做好高中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工作;
8.组织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中央直达资金系统2022年6月支付数据录入;
9.做好2021年专项绩效自评价资料收集整理,迎接第三方机构复核;
10.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做好2022年第二季度季报统计上报,同时做好2022年第三季度代码库更新维护工作;
11.继续开展外校专项规范工作;
12.做好二季度教育经费季报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13.做好二季度GDP基础指标“教育工资增速”的审核、填报工作;
14.做好7月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15.组织教育直属学校(单位)开展2021年度决算报表核查工作;
16.持续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7.持续做好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18.继续做好2022年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考核申报工作;
19.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配送”学期考核情况汇总工作;完成本学期各校食堂财务信息备案工作;
20.印制学生资助政策文件汇编;组织普高、中职学生做好学生资助问卷调查工作;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准备省学生资助绩效考核材料。
基础教育科
1.做好新生网上报名和现场验证工作;做好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
2.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
3.组织市级课程游戏化项目认定;
4.做好中小学毕业证书审核和发放工作;
5.组织开展“洁美港城”同创共建工作;
6.推进“喜迎二十大筑梦向未来”主题教育;
7.做好唐仲英爱心辅导员、爱心小分队的评选工作;
8.做好我市高中生海外大学录取情况统计工作;
9.做好学期末外籍教师考核工作和学期初新外教招聘工作;
10.做好劳动教育相关工作;
11.持续做好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
12.做好中小学校园课外读物排查整改工作;
13.协助做好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复核工作;
14.承办苏州市“市长杯”足球赛;
15.与文体广电与旅游局联合举办幼儿园竞技体适能暨快乐体操师资培训;
16.迎接江苏省红十字学校现场复检。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做好省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
2.做好四个项目(电子、机电、光伏、工业产品设计)的国赛参赛工作;
3.组织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暑期下企业实践活动;组织职业学校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工作;组织社区教育教师参加社区教育校长、管理员培训;
4.做好学徒制培养示范专业评审工作;
5.继续推进相关试点专业的“港城工匠”学徒制培养标准体系建设;
6.做好2022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情况总结分析工作;
7.做好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
8.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执法检查;
9.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及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督查。
安全保卫科
1.做好校园保安进场交接和交接后的巡查工作;
2.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平安暑假”专题教育活动;
3.指导学校落实暑期安全事故“双预防”专项行动;
4.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通报;
5.组织开展保税区校园食堂“瓶改电”工作督导检查;
6.继续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
7.召开新建学校智慧安防校园达标建设现场推进会;
8.召开相关学校“学平险”推进工作座谈会;
9.做好年度“安全管理特色示范学校”验收总结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做好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张家港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相关工作;
2.制定并下发《张家港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拟将创建工作纳入2022-2023学年中小学校项目化建设评比活动;
3.全面贯彻落实规范中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的工作,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特别是名校录取率的倾向,组织责任督学进学校开展相关督导工作,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进行半年度考核;
4.协助做好召开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总结推进会相关准备工作;
5.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创建专题汇报工作;
6.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联盟画册评比工作;
7.协助完成中考网上招生督查巡考工作;
8.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
9.2022年张家港市法学会年度研究课题报告结题;
10.开展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
11.编制新提拔校级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卷;
12.组织参加全省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
13.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汇聚工作;选编2期教育信息参考。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2022年度文明校园创建测评体系内容的调整工作;
2.做好文明校园申报学校使用《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的指导工作;
3.做好暑期全市学校党务工作专项治理工作;
4.做好新教师、调动教师组织关系转接和各级党建平台管理维护工作;
5.做好第六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张家港学员的结业工作;
6.做好2022年上半年受处分人员档案归档工作;
7.报送520(我爱廉)港城清韵主题宣教月活动有关图文资料;
8.做好解除个别教师行政处分决定的相关工作;
9.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高考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
2.做好相关批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的提醒工作;
3.组织第二阶段高招咨询活动;
4.召开中招网上录取巡考员会议;
5.组织2022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
6.做好外地部省属高职中专录取工作;
7.做好中招调剂录取工作;
8.组织2022年7月份自学考试。
教师发展中心
1.组织新教师“三年过三关”专题调研考核工作;
2.做好“课堂教学领航学校”认定相关工作;
3.完成学段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专业能力竞赛总决赛及奖项评定;
4.做好各学段期末相关质量分析;
5.承办高中英语和生物学科苏州基本功比赛;
6.配合做好职教专业教师暑期下企业实践工作;
7.组织义务教育各学科新课标专题学习培训;
8.组织省“教海探航”论文参赛报名、送报;
9.组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网络培训;
10.组织第三届名师班结业阶段活动;
11.组织社会人员普通话报名和测试工作;
12.做好暑期培训项目筹备工作;
13.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及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14.配合做好苏州市学科素养竞赛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教育技术装备室
1.配合做好中考网上招生、新生入学及教师招聘平台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2.组织参加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活动现场赛、苏州市中小学生实验操作大赛等活动;
3.做好暑期各学校的教学设备及全市中小学校服的政府采购工作;
4.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参加第十二届江苏书展;
5.做好暑假期间信息中心及城域网的服务工作。
教工管理服务中心
1.做好对张家港市第二届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专业能力竞赛获奖选手宣传报道的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基层工会参加2022年度全市教职工“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
3.指导组织基层工会做好2022年度“妈妈驿站”示范点的申报工作;
4.指导基层工会做好2022年度苏州市女职工“康乃馨服务站”的申报工作。
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1.组织教师参加第八届江苏省科普公益作品大赛;
2.做好“苏州天文科普基地”项目扩建工作;
3.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来基地参加实践活动的课程安排、资料准备等前期工作;
4.做好基地暑期维修工程启动及管理工作;
5.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家庭教育服务中心
1.开展暑期“心树林”教育志愿团队活动:“心树林”成长热线咨询值班工作、预约面询工作;团队学习成长系列活动;
2.按计划逐步推进“惠聚你我”社区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团辅课程;
3.做好七、八月份的幸福家长驿站空中课堂的录播及展播工作;
4.做好暑期家校社多部门联动的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各项教育志愿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