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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22年12月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2-12-05 08:48:47访问量:字体

局主要工作

1.继续组织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

2.继续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教育工委各项工作;

3.迎接江苏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场督导

4.承办苏州市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推进会;

5.组织2023年校园招聘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

6.召开全市家庭教育推进会;

7.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迎检工作

8.召开教育系统廉洁校园建设工作推进会;

9.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统正副职领导述职考评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协助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相关活动;

2.组织开展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宣讲活动

3.继续做好第二十四届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宣传工作;

4.组织好市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

5.持续做好年度市级机关绩效考核项目推进工作;

6.做好市委巡察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7.开展政协教育界别委员之家第四季度学习交流活动

8.配合做好提供《知行——2022年度苏州教育工作记录手册》图文素材工作;

9.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无偿献血;

10.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统主要荣誉的整理工作;

11.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统对外宣传汇总整理工作;

12.做好2023年度报刊杂志征订工作;

13.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视情组织2023年校园招聘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发布成绩并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

2.与人社局对接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常规招聘教师公告初稿

3.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统正副职领导述职考评工作;

4.完成2022年度教育系统正副职领导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

5.做好2022年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6.组织开展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7.完成2022年公务员年报工作;

8.做好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年报工作

9.组织开展2022年局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10.做好2022年基础性绩效工资统计工作;

11.完成2022年张家港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证书制作;

12.继续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

13.做好2022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年审;

14.做好近三年到龄退休人员摸底调查工作;

15.完成12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继续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教育工委相关配合工作;

2.继续完善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

3.迎接市政协和市人大主要领导视察民生实事工作;

4.继续做好梁丰幼儿园南园区、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云盘小学沙洲湖校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继续开展全市学校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行业直查和房屋使用安全集中宣传;

6.继续做好全市公办中小学校装配空调工作;

7.持续推进外校(本部)资产评估工作;

8.继续做好2022年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跟踪工作;

9.继续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设备购置和暑期维修项目预算核查工作;

10.继续开展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11.继续开展对局本级和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二上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12.组织直属学校(单位)对财政预算安排的指标和用款计划及时进行清理;

13.持续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4.参加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培训会,组织召开我市教育经费年报统计培训工作会议(时间待定);

15.做好我市2023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测算表填报工作和全口经债务临测系统月报工作;

16.做好2022年度教育事业年报省级汇总相关工作,编印2022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手册;

17.继续做好直属学校定点配送大宗食材指导价定价与供应商考核工作;

18.继续做好全市学校食堂食材、食品抽检工作;

19.做好中央直达资金监管系统12月支付数据录入工作;

20.督促各学段学校在全国资助系统中录入国家资助、政府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信息并审核;敦促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年末还款;完成“阳光惠民”系统、社会救助平台等各学段国家资助信息录入工作。

基础教育科

1.迎接江苏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场督导

2.承办2022“新时代苏州有效教学研究”系列展示和研讨活动;

3.指导学校做好第五批苏州市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答辩;

4.做好民办新市民子女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工作;完成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5.承办苏州市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推进会;

6.指导滨湖幼儿园、沙洲幼儿园、梁丰幼儿园东园区完成市优质园评估后整改材料;继续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幼儿园台账资料审核修改工作;

7.做好2023年度“柔性特聘人才指导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研究项目”招标工作;

8.做好省特殊教育发展工程项目视导准备工作;评选市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调整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成人员;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视力残障学生大字教材征订工作;  

9.召开全市家庭教育推进会;

10.组织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代表公开展示活动;筹备2023年张家港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精英冬令营集训活动;

11.参加2022年苏州市艺术团现场展演活动;

12.参加2022年苏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

13.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14.做好中小学秋季学期学生视力检测数据上报工作;做好高校、初高中学校艾滋病防控宣传指导工作;

15.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读物管理“回头看”工作;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迎检工作;做好我市教育对外开放专家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

16.组织参加苏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

17.组织参加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江苏省科技模型大赛张家港市分赛区活动。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做好中职学考证书的复审、抽审工作

2.做好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工作及工业总线赛项省赛承办工作;

3.做好省教学管理30强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4.做好职教现代化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总结工作;

5.制定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方案;

6.迎接苏州市教育局对我市二、三职中进行办学水平督导;

7.做好苏州职业学校优秀社团申报工作;

8.开展职教高考一轮复习研训活动;

9.组织评选2022年度社区教育宣传报道十佳典型案例;

10.组织对各区镇社区教育中心2022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11.配合做好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常态化远程巡查工作;

12.加强对有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

13.继续协助做好早教机构预付费纠纷清理处置相关任务。

安全保卫科

1.组织学校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2.启动开展教育系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达标验收和材料申报工作;

4.迎接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现场考评工作;

5.联合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第二批安全教育优质课评比工作;

6.举办校园安全管理新任分管校园长集中研训;

7.配合省教育厅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调研活动;

8.迎接市反恐办(校园反恐防暴)、市食安办(校园食品安全)、市委政法委(平安校园建设)、市安委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等多部门对教育局的年度绩效考核验收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继续组织开展规范办学及减轻教师负担随机督查;

2.继续做好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市、区)现场督评迎检准备工作;

3.根据年报审定结果,组织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指标(32条)自评概述,完善相关佐证材料;

4.根据实际学生数和事业年报审核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推动区镇解决部分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不足问题;

5.做好省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完成情况考核,开展责任督学年度考评工作;

6.组织参加全省骨干督学培训和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专题网络培训;

7.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8.统计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报送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9.整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情况,报送总结材料;

10.编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11.梳理优化营商环境履职完成情况、撰写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总结。

机关党委(党建科)

1.组织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

2.召开教育系统廉洁校园建设工作推进会

3.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党建专项提升行动督查工作;

4.做好2022年党内统计年报、党费统计年报工作;

5.做好2022年发展党员相关工作,摸排确定2023年拟发展党员人选;

6.做好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党务干部业务研训;

7.牵头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教育工委各项工作;

8.上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8月份)问题整改报告;

9.做好师德师风专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10.对部分学校开展师德师风监测、学生评教专项工作;

11.做好第四季度师德违规问题情况报送工作;

12.拟定2023年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方案;

13.做好部分违纪违规人员立案与处分相关工作;

14.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督促艺术类考生参加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类省统考(1234日)及音乐类省统考笔试、面试(121112日);

2.组织高三学生体检(时间:125-20地点:市一院体检站北区、各校);

3.召开我市高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考务会议、开展监考教师的培训(时间:1223日)、组织学生模拟考试(时间:1228-30考点:梁丰、沙中、暨阳、张高);

4.做好中考指标生资格审核工作(时间122-3日);

5.整理汇总中考考生信息确认表(时间:121-5日);

6.做好自学考试免考、毕业生初审及新生现场身份验证工作(时间:121-5日);

7.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时间:124-6考点: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沙洲职业工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

8.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1210考点: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沙洲职业工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

9.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确认及面试准备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1.继续组织开展各学段教学调研及学科研训活动;

2.继续完成相关学段课改展示活动(延期);

3.组织高三年级12月份阶段性测试;

4.做好相关学段期末考试命题工作;

5.指导相关学段做好期末复习工作;

6.做好张家港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作品评选工作;

7.组织第六届全市中专二年级学生“读写结合”作文大赛复赛;

8.组织张家港市四年级、六年级整班钢笔字比赛联盟评比、市级评比;

9.组织相关学段学科送教下乡活动;

10.组织开展张家港市幼儿园联盟展示活动(南苑幼儿园联盟);

11.组织省市课题结题集中鉴定活动;

12.组织张家港市新教科主任业务培训;

13.继续组织高中班主任、中青年干部、初任班主任、远程非学历等培训项目;

14.组织“领航名师”开班培训(时间待定);

15.组织名优校长高级研修班结业论坛(时间待定);

16.做好省信息技术2.0培训第三批学校结项工作;

17.做好全市教师继续教育验证工作;

18.初步拟定2023年教师(校长)培训计划。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学校参加智慧校园现场评估活动;

2.组织学生参加苏州市青少年网络信息安全知识竞赛;

3.做好首批苏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评估认定的初审工作

4.做好苏州智慧教育示范区首批数据安全师考核认定活动的在线考核工作;

5.做好学校闲置危化品统一处理工作;

6.继续做好设备采购以及完工项目的验收和结算工作;

7.配合基教科做好中小学校园课外读物排查整改回头看数据填报工作。

教工管理服务中心

1.做好2021年度工会审计项目回访工作;

2.配合市总工会做好第四届“苏州时代工匠”全城寻访活动;

3.做好2022年底困难教职工调查摸底并深入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

4.做好2022年度基层工会“积分制考核评价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工作;

5.做好2022年度工会条线工作总结并拟定2023年度工作计划。

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1.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纪检工作平台资料上传工作;

2.做好文明单位创建材料上传工作;

3.做好各部门年终工作总结及考核;

4.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5.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配合隔离点服务工作。

家庭教育服务中心

1.讨论、修改《张家港市家风家训课程建设方案》;

2.组织中小学阶段的幸福家长驿站专题研讨活动;完成第五批幸福家长驿站的申报、审核和授牌;

3.组织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查、互查、督查的三级提升活动;

4.参加“张家港市家庭教育工作推进会暨2022年家庭文化节闭幕式”活动;

5.参加“苏州市行业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分享会”并代表张家港市教育局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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