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印发市委教育领导小组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2023年市教育工作要点;
2.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实地核查准备工作;
3.召开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
4.做好2023年全省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工作;
5.做好人大对教育局工作评议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调研;
6.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专项活动。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做好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专题片、微电影拍摄和制作工作;
2.做好人大对教育局工作评议暨基础教育发展调研相关工作;
3.做好市委双月座谈会的组织工作;完成巡察整改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等报告;
4.研制并下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2023年市教育工作要点;
5.开展露头蚊蝇消杀和春季灭鼠统一行动;
6.做好苏州发展大会嘉宾的邀请工作;
7.按时序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相关工作;
8.做好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画册的研制和汇编工作;
9.继续做好办公室2022年文书档案的整理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组织2023年校园招聘拟录用人员线上选岗及递补工作;
2.启动2023年校园招聘拟录用人员政审、签约工作;
3.做好2023年事业编制和备案制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信息汇总;
4.做好2023年全面考察、跟踪考察及部分学校无任用推荐相关工作;
5.出台教育系统有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文件、方案;
6.启动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
7.组织开展中级论文鉴定工作;
8.完成2023年第一批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体检、政审及入职工作;
9.完成2023年4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继续做好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筹备工作;
2.继续推进梁丰幼儿园南园区、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
3.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4.做好直属学校(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培训工作;
5.协助做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
6.组织样本单位完成第一季度工资季报工作;
7.做好全市教育经费季报工作和直属单位(学校)无债务月报工作;
8.继续开展对直属单位(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
9.做好直属单位盘活存量资金汇总、上报工作;
10.做好直属单位3月网上商城交易数据统计汇总及报送工作;
11.持续做好督促检查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退费工作;
12.持续推进外校(本部)资产处置工作;
13.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配送”定价和考核工作,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
14.申请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经费并完成发放工作;审核、汇总中职学校免学费人数并申请经费、拨款;督促各校完成全国资助系统春季学期国家资助、政府资助信息录入工作并审核。
基础教育科
1.做好2023年全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工作;
2.继续实施主城区施教(服务)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3.做好优质均衡创建佐证材料的汇总审核工作;做好优质均衡创建画册的评比工作;
4.完成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继续做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
5.指导相关幼儿园做好省优复审申报材料;组织市级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认定;做好艾萌时代幼儿园、新康葩幼儿园举办者变更工作;
6.召开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
7.持续做好2023年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工作专项督导;做好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民生实事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做好张家港市校园心理剧展演准备工作;
8.组织江苏省、张家港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做好张家港市模拟法庭展评活动的案例对接、彩排、录制等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张家港市“心树林”家庭教育项目组展示活动;组织开展张家港市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主题研讨活动;
9.做好2023年张家港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做好2023年张家港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艺术素养现场考核工作;
10.配合市红十字会开展学校红十字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幼儿园一日保健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视力监测;
11.组织张家港市“全民阅读百校联盟”读书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中华经典诵读网络专项培训;做好市英语骨干教师短期出国研修相关工作;推动普通高中国际课程项目申报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协助做好中日创新峰会相关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进一步完善职教资源整合工作方案;
2.组织参加2023年职教高考理论考试;
3.制定2023年职教活动周工作方案;
4.继续组织参加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2个项目的集训工作;
5.组织参加苏州市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
6.调研职业学校一季度专业建设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情况;
7.组织参加苏州市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现场比赛;
8.组织做好中职、单招一、二年级期中考试;
9.做好2023年市职业院校招生资质核查工作;
10.有序做好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
11.会同民政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12.持续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执法检查工作;
13.推进老年教育提升相关工作。
安全保卫科
1.指导学校开展清明假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
2.指导学校开展“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专项活动;
3.对接生态环境局组织初高中学校参加实验室危废处置新国标培训,并会教育技术装备室指导学校落实小型危废简化管理工作;
4.指导18所学校启动实施第二批校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5.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幼儿园)落实自聘保安隐患问题整改;
6.开展新建学校智慧安防建设专项督查,指导8所今年秋季新启用学校参加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评估认定;
7.指导协助保安公司筹建“校园安防重点部位远程监管信息平台”;
8.贯彻落实新《江苏省消防条例》,会同市消防部门制定《张家港市学校消防设施管理提档升级专项工作方案》;
9.召开全市学生乘坐校车需求调查论证分析会,提前谋划新市民子女学校停办并转后的校车安全运营与稳定工作;
10.对接城管局做好2023年学校停车场共享开放推进工作;
11.迎接苏州市燃气安全督查组检查校园食堂燃气使用安全工作;
12.迎接市安全生产督导组对第一季度校园安全工作现场督导。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做好2022年度镇区政府教育履职情况监测评估反馈工作;
2.协调教育局迎检宣传组、迎检资料组、创建申报组、迎检现场组、综合协调组按时序推进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实地核查各项工作;
3.组织六大板块工作组继续深入区镇和学校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现场督导,一校一策制定迎检方案;
4.继续做好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市、区)现场督评准备工作;
5.提请市政府调整普及普惠、优质均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6.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常态化挂牌督导,做好省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考评;
7.继续做好我市球探比分网_球探足球比分-体育*直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8.施教区(服务区)调整合法性审查,履行法定程序材料整理并更新至重大行政决策系统;
9.维护“江苏律师服务平台”系统,完成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
10.开展公职律师继续教育网络集中培训。
机关党委(党建科)
1.报送党员冬训综合评比材料;
2.举办市委教育工委“使命与担当”主题党日观摩活动;
3.做好2023年发展党员指标测算工作;
4.做好城东街道大工委区域共建相关工作;
5.汇总各科室、直属单位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6.草拟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7.报送市委教育工委第一季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动态情况;
8.做好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工作;
9.做好对行政处分期满人员解除处分的相关工作;
10.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11.组织学校基层团组织做好青年节活动准备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召开2023年全省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考务和送考及志愿填报工作会议(时间:4月14日;地点:招办410室);
2.做好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第二轮报名工作(时间:4月20日);
3.做好2023年全省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工作(时间:4月22-23日;考点:中专校);
4.做好初三体育考试平时成绩汇总等有关工作(时间:4月3日);
5.组织2023年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时间:4月22日;考点:各初中学校);
6.组织江苏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时间:4月15-16日;考点:梁丰初中);
7.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时间:4月14-17日)。
教师发展中心
1.继续组织开展各学段常规调研及研训活动;
2.组织相关学段、学科基本功、评优课等评比选拔活动;
3.组织做好相关学段、学科课改整体展示活动;
4.组织做好初高中各年级期中考试相关工作;
5.做好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艺术素养现场考核工作(14日);
6.协助做好体育中考相关工作;
7.组织市小学生珠心算比赛(三所实验学校,时间待定);
8.做好2023年“打开一本书”阅读推进活动(时间待定);
9.组织开展张家港市课程游戏化理念下幼儿园优秀教育活动评比;
10.完成省“教海探航”论文初审及张家港市教育研究成果奖初评工作;
11.组织2023年苏州市立项课题集中开题活动;
12.承办苏州北片小学“课题进课堂”科研协作活动(18日,世茂小学);
13.继续开展心理督导、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培训等项目;
14.组织2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前、义务教育学段本地跟岗第三阶段活动;
15.启动“领航名师”高级研修班(7~8日);
16.组织名优校园长高级研修班结业阶段活动(22日);
17.组织相关学科新课标培训、幼小衔接专项培训、特殊学生个别化教育培训(时间待定)。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参加第81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
2.配合做好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实地核查相关准备工作;
3.做好高考听力设备检测工作;
4.开展中小学图书管理员培训活动;
5.开展2023年度全市教学仪器征订及设备采购工作;
6.做好同城帮扶教室接入省城乡结对互动课堂管理平台的相关工作;
7.完成新生报名平台与“今日张家港”的数据对接,完成压力测试及相关优化工作;
8.组织参与苏州市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9.做好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课程培训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