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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23年6月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3-06-01 10:12:15访问量:字体

局主要工作

1.做好2023年常规事业编制和备案制教师招聘相关工作;

2.组织评选第二批张家港市“四有”好教师重点培育团队;

3.组织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组织2023年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5.出台并实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实施意见》《2023年幼儿园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6.承办2023年省社区教育现场会;

7.做好学校学期结束工作指导和暑期活动准备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做好人大教育工作评议调研组评议情况通报工作和人大建议重点督办事项活动推进;

2.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主题宣传片、微电影、画册的制作工作;

3.请第三方协助做好教育服务中心大楼配电房设施设备维保检测和问题整改工作;

4.报送“贯彻二十大精神 同心共筑教育梦”主题教育相关材料;

5.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第一阶段办理工作;

6.开展2023年度局机关退休人员“夏送清凉”慰问活动;

7.做好教育服务中心食堂、物业管理等服务的采购工作;

8.继续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保密教育线上培训;

9.做好市政府网站专题专栏的制作、发布工作;

10.做好局机关端午节安全值守工作;

11.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完成2023年常规事业编制和备案制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政审、签约工作;

2.发布2023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做好相关政策解答;

3.做好2023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网上报名审核工作;

4.组织2023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第一轮考试工作,做好第二轮考试准备工作;

5.与各区镇、直属学校对接,反馈2023年各类教师招聘情况;

6.做好2023年暑期本市内教师申请调动情况审核及相关信息汇总;

7.汇总2020年招录新教师“三年过三关”考核数据,做好定岗工作;

8.做好2023年高层次教育特聘人才面谈答辩工作;

9.做好赴宿豫区教育局交流活动相关工作;

10.组织评选第二批张家港市“四有”好教师重点培育团队;

11.做好2023年新建、新成立校区的设立工作;

12.完成2023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证书制作和发放工作;

13.启动2023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发布第二次教资认定体检及现场确认公告;

14.对接人社局,协调旭东学校转公后部分教职工纳入公益性(编外)人员岗位事宜;

15.摸排2020-2022年招录的、允许延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取证情况;

16.完成2023年6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继续做好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筹备工作,万红小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开工;

2.继续推进梁丰幼儿园南园区、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

3.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拟开学学校收尾和投用准备,并开展建设情况督查;

4.制定《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实施意见》;

5.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6.持续开展对直属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持续开展对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提交其他材料的审核工作;

8.继续做好局本级和直属学校(单位)2022年度市级财政支出单位绩效自评工作;

9.继续做好直属单位(学校)儿童统筹医疗参保人员审核工作;

10.做好中央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支付数据录入工作;

11.持续推进外校(本部)资产处置工作;

12.继续做好学校二季度代码库维护工作;

13.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配送”定价和考核工作;

14.组织开展学生资助重要时点宣传工作;继续督促各学段学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中录入学校、社会资助等信息并审核;开展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全面应用工作;完成省学生资助绩效考核系列材料。


基础教育科

1.指导高(初)中学校做好高(中)考考前指导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及暑假生活安排;

2.做好初一年级信息技术毕业考查工作;做好初二年级生物与地理学科毕业考查工作;

3.出台《2023年张家港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意见》《2023年张家港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2023年秋季新生网上报名工作;

4.会同教师发展中心做好期末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继续推进民办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旭东学校生源分流工作;协助经开区(杨舍镇)做好相关分校分园撤并各项工作;

5.指导相关幼儿园参加省优质园复审现场评估;继续组织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继续做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

6.做好“张闻明”之歌——张家港市群众合唱大赛(杨舍赛区)暨“我是张闻明”融媒新闻行动启动仪式准备工作(原定时间2023年5月27日下午改到6月初,具体时间等陈卫兵常委确定行程;地点:城南文体中心);

7.持续做好第四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做好苏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开展“小包裹、大爱心”爱心包裹公益项目活动;

8.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高中主营区校足球特长招生工作;参加2022-2023年度苏州市“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

9.持续做好新一轮外教服务采购相关工作;持续做好中小学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相关工作;组织做好2023年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

10.继续指导中小学完成2023年春季视力监测及数据整理工作,完成国家体测网数据上传;常态化做好监测试点学校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11.做好中小学毕业证书审核和发放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小发明竞赛;配合做好2023年度爱心包裹项目启动暨第九届青少年个性化邮票(附票)设计大赛颁奖活动。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承办2023年省社区教育现场会;

2.初步拟制职教资源整合后各校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

3.指导学校做好期末结束各项工作;

4.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5.组织做好2023年职业学校教师暑期培训(企业实践)报名工作;

6.对立项建设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7.继续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

8.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培训提醒工作;

9.做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报送工作;

10.做好各镇老年大学年检审核工作;

11.推荐参评2023年“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机构)”;

12.组织参加省社指中心优质社区教育视频课程征集遴选;

13.组织参加江苏省社区教育精品课程(2023年)立项建设申报工作;

14.组织参加第四批社区教育省级“名师工作室”的遴选;

15.组织参加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老年大学)举办的2023年全国老年教育诵读教学成果展。


安全保卫科

1.指导学校做好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2.指导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3.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做好中考、高考的交通、食品、保密等安全保障工作;

4.召开全市新建学校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创建推进会;

5.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建设专项督导;

6.协调做好“张家港校园安防数字化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7.吸取武汉校园交通事故教训指导全市学校开展校园“人车分流”优化专项工作;

8.协调市交通局、交警大队、校车公司做好“晨阳学校城北校区”(旭东学校本部)校车保障及其运营线路调整论证、新增审批等工作;

9.协调做好招生季教育涉稳舆情风险防范及应对工作;

10.重点推动全市校园消防设施管理提档升级专项行动;

11.继续推动学校(含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12.继续开展全市校园消防安全风险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组织开展张家港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完成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下发2023年度镇(区)政府教育目标履职任务清单;

3.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专项调研;

4.组织六大板块工作组继续深入区镇和学校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现场督导,适时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

5.组织开展规范办学工作检查,落实国务院督委办重点部署的“双减”和“五项管理”等相关督导任务;

6.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常态化挂牌督导工作,做好省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上半年度工作考评;

7.组织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案例(论文)评选工作,遴选出优秀案例(论文)参加苏州市评比;

8.协助完成中考、高考的督查巡考工作;

9.编制2023年度第二季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10.配合做好法治张家港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11.配合做好省教育学会教育法规专业委员会理事和会员单位推荐工作;

12.选编一期教育信息参考。


机关党委(党建科)

1.组织参加2023年党员发展对象标准化培训班;

2.做好苏州市民办中小学党建情况自查上报工作;

3.做好“我学我讲二十大”银发书记微党课视频上报工作;

4.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排摸、“七一”慰问工作;

5.做好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总结工作;

6.做好2023年《12345进行时》电台节目直播工作;

7.开展“港城清韵”廉洁文化主题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8.报送第二季度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

9.做好第二季度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监测平台填报工作;

10.做好半年度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纪检工作“网格化”管理考核平台考核工作;

11.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召开高考巡考员会议(6月5日,市教育局508会议室);

2.市领导、招委会成员视察高考考点与食宿点(时间:6月6日);

3.组织高考考点进场模拟演练(6月6日);

4.组织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6月7-9日;考点:梁丰高中、沙洲中学、暨阳高中、张高中);

5.召开高考填报志愿工作会议(6月25日);

6.组织第一阶段高招咨询会(6月26日,江科大苏理工);

7.做好高考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6月28日-7月2日);

8.召开中考考务工作会议(6月12日)、中考巡考员会议(6月14日);

9.组织2023年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17-19日;考点:各初中);

10.做好中考咨询和填报志愿工作(6月21-23日);

11.做好中考网上招生模拟演练(6月25日);

12.公布中考成绩(6月29日);

13.召开中招工作会议并做好指标生、特长生、师范生的录取工作(6月30日);

1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6月21-30日);

15.做好自学考试考场编排及考务工作(6月21-30日)。


教师发展中心

1.组织开展各学段研训活动;

2.组织相关学段、学科基本功、评优课等评比活动;

3.组织做好相关学段课改展示活动;

4.做好相关年级期末测试命题工作;

5.做好相关学段期末复习指导及质量监测阅卷、数据统计分析;

6.组织张家港市小学美术学科联盟整体展示活动(白鹿小学);

7.组织全市中小学艺术水平测评;

8.组织开展幼儿园业务园长读书沙龙活动;

9.组织2023年度上半年省、市课题集中结题评审、送报;

10.组织江苏省“教海探航”论文竞赛材料报送;

11.做好青年教师“三年过三关”考核汇总工作;

12.继续组织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6月2-3日;中心西区);

13.组织中青班第一批支管支教体会交流(中心西区);

14.组织幼小衔接专项培训之入园指导(滨湖幼儿园);

15.组织第二批张家港市“四有”好教师培育团队申报材料评审;

16.组织新教师校本培养情况专题调研;

17.做好暑期培训项目筹备工作。


教育技术装备室

1.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网络保障工作;

2.做好创建第二批“央馆人工智能课程”规模化应用试点区的申报工作;

3.做好2022-2023年省中小学网络名师工作室考核材料报送工作;

4.组织参加2023年苏州市幼儿园组信息化教学优质课比赛;

5.组织全市学校做好第二季度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工作;

6.组织开展全市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应用研讨活动;

7.做好中小学教学仪器、图书等项目的采购工作;

8.会同教师发展中心做好参加苏州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选手的集训工作;

9.配合做好开展全市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实验室危化品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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