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2023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3月下旬,向各区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征集建议项目;4月上旬,结合2023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2022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评估工作,对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4月中旬,形成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报市政府。
二是推进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正式推出下发张家港市律师行业“3+1”规范化体系建设指引(试行);张家港市律师行业规范化监督管理系统正式试运行。
一是出台2023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3月下旬,向各区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征集建议项目;4月上旬,结合2023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2022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评估工作,对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4月中旬,形成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报市政府。
二是推进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正式推出下发张家港市律师行业“3+1”规范化体系建设指引(试行);张家港市律师行业规范化监督管理系统正式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