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继续推进河湖“四清”工作,根据摸排及核查工作,指导督促板块开展整治;开展河道环境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督促做好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劣Ⅴ类水体整治工程,根据摸排情况,指导督促板块开展“一河一策”制定;服务市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
2.强化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完成《张家港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印发;全面实施全市达标区创建工作,加快完成作为高质量发展指标的年度任务目标;基本完成张家港市排水管网GIS系统建设;基本完成省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城市7大类创建工作,启动现场宣传迎检工作;持续推进全市21座市政泵站标准化改造工作,推进乡镇招标工作;加强对水务集团的行业指导,督促推进城区排水设施一体化运维工作,完成水务集团排水设施运维管理接手;实施城区污水厂进水浓度提升工作。
3.狠抓重点水务工程建设。加快太字圩港闸站改建工程招标图设计,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推进十一圩江边枢纽改建工程和走马塘江边泵站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完善各项前期手续。
4.实施供水品质提升工程。加强对水务集团的行业指导,督促加快推进第四水厂40万吨/日深度处理改造工程进度;组织开展三季度供水水质监测并完成结果公开。
5.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做好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现场考核准备工作;完成2021年度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疑似违规图斑的现场核查工作。
6.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配合做好我市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水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
7.推进生态美丽河湖创建及验收评估工作。做好2020年苏州市级生态美丽河湖材料验收准备工作;继续督促各镇加快2021年89条生态美丽河湖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常沙河生态美丽河道建设进度。
8.做好2021年防汛工作。加强协调部署,全力做好主汛期防汛防台工作;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前期相关工作;完成市级河道岸坡整治年度任务;推进防汛通道贯通工程扫尾工作。
9.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对重点取用水户取水现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开展重点取用水户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建设;指导取用水户加强节水管理工作,推进省级节水载体创建资料整理汇编;完成两座标准化地下水监测井招标工作,并开展项目建设;跟进企业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工作进度;联合农业农村局,指导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苏州市级节水型农业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