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做好各类重点人员(外地协查密接、次密接、入境人员、涉疫地区返港人员等)的排查管控工作,指导做好重点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后续健康监测管理;
2.继续协调处置“层层加码”各类诉求,确保第一时间解决,防止出现负面舆情;
3.继续牵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常态化培训和数据上报工作;
4.继续做好“滞留外地返港人员”转运协调工作;5.继续做好“应检尽检”各项工作布置及数据上报工作,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建设;
6.继续做好集中隔离点、冷链监管仓等周边区域每周环境核酸采样检测安排及数据上报工作;
7.按照《苏州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对五家二级公立医院开展巡查工作;
8.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创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