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双拥走访慰问部队活动。拟于1月上旬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
2.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和困难帮扶各项工作。对我市困难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重病、特困企业军转、功勋退役军人等进行走访慰问。
3.组织2022年度优秀退役士兵(士官)“积分进村”招聘工作。视疫情情况,做好面试及后续体检、政审及录用工作。
4.开展第三届“张家港最美退役军人”评比活动。确定当选及提名人员,3月份进行表彰。
5.优待证常态办理。对新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展优待证常态化办理。
6.做好2023年度春季退役士兵接收准备工作。了解退役士兵退役返乡情况,做好退役士兵返乡迎接准备;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春季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相关准备。
7.认真做好我市清明祭扫烈士准备工作。3月起,按照全市清明祭扫总体方案,做好我市清明祭扫烈士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