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委党校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现场审计)
二、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出具审计征求意见稿)
三、金城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现场审计)
四、新市民事务中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现场审计)
五、住宅维修基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现场审计)
六、工程结算审计(根据项目安排,推进在审项目的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