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内涵,狠抓“四项”机制落实,推动文明创建在实践中更赋品质、更有质量。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机制。中心党委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历年党建工作要点,学习文明常识,完善责任清单,严格督查考核,形成工作制度。建立并有效运行党委主要负责人指导、分管同志督导、业务科室辅导的“三级”严管模式,推动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实现任务同担、职责同履、考核同步。
二是建立“结对联建”机制。发挥文明单位优势,结对大新镇龙潭村定期开展文明联建活动,通过走访帮扶、座谈交流、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等形式,累计开展助农、理发、健康咨询等共建活动20余场次,群众反响热烈、好评如潮。
三是深化“同创共建”机制。高位履行“路长”单位责任,在严格执行“人员、时空、标准”三到位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烟头不落地,港城更美丽”等志愿活动,周末坚持开展“洁美港城”义务劳动,持续巩固成效、提升文明指数。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志愿服务120余场、约1000人次,办结问题80余件。
四是推行“文明参与”机制。持续推进“文明餐桌”“节能低碳”等行动,食堂食材消耗、厨余垃圾实现双下降,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水耗、单位面积耗更加科学规范;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引导职工在落实“测温”“查码”“一米线”中争当文明先锋;推行工程改造文明承诺制度,加强信用约束,落实评价应用,做细文明创建“大文章”。